促进我国水产养殖工业化的对策建议
目前我国的水产养殖业在指导其工业化发展的思想理念,支持其工业化的科技创新能力、基础设施、制度的有效供给、标准化生产、以及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等方面还存在不足,需要予以推进和完善。考虑到加强科技创新、加大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大培训与宣传力度等方面已经成为了共识,尚未引起足够重视的方面提出如下推进水产养殖工业化进程的对策建议:
切实树立三个理念,为我国水产养殖工业化能够满足各层面的利益诉求提供思想基础。
其一是要树立市场理念。
在这方面,过去我们过多地强调了如何将水产品生产出来,从而来丰富城乡居民的“菜篮子”,一定程度上忽略了终端市场的开发。现在水产品供给总体上已经不是主要问题,如何提高养殖渔民收入成为了主要矛盾,而要提高渔民收入,不从市场价格入手、不从低成本入手是不现实的。这客观地要求业界、科研人员、管理者都必须重视终端市场的开发,需要在这方面形成一种“政府搭台、科技支撑、业界唱戏”的机制。
其二是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
通过这种理念的树立,使得水产养殖工业化过程不仅能够兼顾当代人的利益,而且能够兼顾后代人的利益,不仅能够重视水产养殖业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而向社会提供的价值,还能重视该产业不能够通过市场机制而向社会提供的生态服务价值,从而使得其工业化进程不仅能兼顾社会大众和城市居民的利益,而且能够兼顾养殖渔民和农村居民的利益。
其三是要树立包容性发展理念。
通过这种理念的建立,使得我国的水产养殖工业化的推进不仅能够兼顾国内不同地区之间、水产养殖业与其他产业之间、养殖者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共荣发展,而且能够兼顾我国水产养殖业的发展与世界相关国家的共荣发展,从而为我国成为负责任的渔业大国提供思想基础。
逐步推进产业组织法人化,加大产业组织的培育及其微观管理制度的构建力度
产业微观组织法人化是工业化的基本要求。为此,需要逐步对家庭养殖者进行法人化改造,提高水产养殖业的组织化程度。从现实性来看,这种法人化改造的途径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将分散、小规模经营的养殖渔民逐步吸引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这在那些资金规模、养殖面积规模都比较小、基本以自家劳动力为主从事生产经营的大宗淡水鱼等常规水产品养殖中业可能比较合适比。其二是通过优抚政策逐步将已经具有一定实力的养殖户吸引改造为企业法人。这在那些已经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主要从事名特优水产品生产者中比较可行。
当然,无论是哪一条途径,都必须确保养殖渔民在实现这种法人化改造后的福利比之前应当有所提高,以满足其参与制度变迁的“参与约束”。基于现在已经建立起来的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和绝大多数水产养殖企业在财务制度、生产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方面都与现代法人治理要求相去深远,因此无论采取方式来那一种推进产业组织法人化,都必须以各种形式的技术推广和培训的形式加大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力度。
增加农(渔)村基础公共物品的投入、加大水产养殖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力度,尽快完善水产养殖基本经营制度及政策体系,为水产养殖工业化提供保障主要应当在养殖水域、滩涂的所有权制度及其实施细则、养殖水域、滩涂的承包经营权及其流转制度、养殖渔业权补偿制度、水产养殖保险制度、水产养殖融资担保制度、水产养殖小额信贷具体推进措施、水产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及其实施、水产养殖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水产养殖生产标准化制度、水产养殖污染排放标准制度等方面实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