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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水产品须关注检验检疫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1  来源:中新网江苏  作者:苏丹  浏览次数:178
核心提示:近年来,随着国内水产品海捕资源日益匮乏,越来越多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将目光投向了国外,以一般贸易或自捕的方式进口的水产品逐渐增多。检验检疫人员日
 近年来,随着国内水产品海捕资源日益匮乏,越来越多的水产品加工企业将目光投向了国外,以一般贸易或自捕的方式进口的水产品逐渐增多。检验检疫人员日常检验发现,企业因不了解进口水产品检验检疫政策,多次发生货物滞港甚至无法进口情况。

  据介绍,目前,国家质检总局对进口水产品实行准入制度,具体来说:首先要获得输华检验检疫准入资格,输华水产品要在输华贸易的国家(地区)及水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其次国外的企业必须在质检总局公布的水产品准入企业名单内。若未满足这两项条件,进口的水产品将被检验检疫部门实施销毁或退运处理。

  为保护国内进口企业的利益,江苏南京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在进口水产品前,应及时向当地检验检疫部门咨询进口水产品相关检验检疫政策,并提前办理好进口食品指定监管场所的备案工作,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耽误水产品的顺利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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