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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市寮步镇全面部署集贸市场水产品专项整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23  来源:东莞·寮步  作者:渔乡子记者  浏览次数:196
核心提示:为规范全镇集贸市场水产品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4月19日下午,广东东莞市寮步食药监分局召开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部署
 为规范全镇集贸市场水产品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4月19日下午,广东东莞市寮步食药监分局召开集贸市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我镇集贸市场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再次强调集贸市场开办者的义务和责任,规范市场秩序。全镇24个集贸市场(流动摊贩摆卖区)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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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上,寮步食药监分局尹家付副局长为2017年通过市示范市场验收考核的市场颁发了奖牌,并进一步强调会议召开的目的,对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及示范市场工作作出详细的部署,明确要求市场开办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市场水产品经营者严格按照要求经营,下来,寮步食药监分局将联合镇公安分局,采取联合检查、监督抽检等有力措施对集贸市场实施全面检查,对整治行动发现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进一步构建食品安全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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寮步食药监分局食品流通监管股股长尹锐权,通过生动的ppt详细讲解了《食品安全法》对水产品经营者和散装食品经营提出的工作要求以及相关法律责任,要求集贸市场开办者必须建立入场销售者档案,必须对经营者的产品进行抽样或者快速检测,留存并查验经营者的相关许可证明文件,对散装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健康证、产品来源等方面进行严格的审查,同时,要求水产品经营者禁止经营含有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的水产品及建立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将食品安全隐患扼杀于萌芽状态。

寮步食药监分局监督员卢淑芬在会议上讲解了集贸市场开办者的工作要求及法律责任,要求市场负责人按要求落实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并做好登记及公示工作,同时建立经营者档案,做到一户一档,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维护群众的消费安全。

下来,寮步食药监分局将加大水产品的监督抽检,督促水产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进货查验,一旦发现经营含有使用国家禁止的兽药(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的水产品立即严肃查处,规范集贸市场经营秩序。


出处:东莞·寮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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