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散!!!
珠江水域禁渔期马上就要开始啦!
按照《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现就我省2018年珠江禁渔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禁渔时间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渔区域
我省管辖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将其他相关河流、湖泊纳入禁渔范围。
禁止类型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禁渔期间,我省各级渔业主管部门、执法队伍将组织开展“亮剑2018-1”珠江禁渔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水上检查和陆上检查相结合,加强主要捕捞水域、交界水域、违规捕捞高发水域以及渔获物装卸点、水上停泊点等地的执法检查。
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渔民朋友们
千万要严格遵守珠江禁渔期制度
市民朋友们也要注意
切勿在禁渔期间购买食用非法捕捞渔获
自觉抵制非法捕捞行为!!!
来源分享 |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办公室